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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奈曼] 赤峰一少年逆行骑车被撞,地面一片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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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30 09: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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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与碰撞声一辆自行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猛烈碰撞双方驾驶人重重摔倒在地

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
6月16日22时30分许,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富贵园小区北门。一名15岁少年骑着自行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少年直呼吓坏了。 w3.jpg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3074402490772766723
当时少年骑着自行车沿临潢大街富贵园小区北侧机非隔离带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富贵园小区北门前路段处时,突然左转弯,造成沿该路段由西向东正常直行行驶的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来不及躲闪,直接撞了上去,在撞击的惯性下,二人双双倒地,李某的头部和背部与地面发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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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交管支队二大队调查认定,少年驾驶自行车逆向进入非机动车道时未让正常通行非机动车先行,其行为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车辆进出道路应当让已在道路内正常通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进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得妨碍非机动车、行人通行。”之规定,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该少年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守护交通安全,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认真遵守交通法规,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交警提示,选择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请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摒弃闯红灯、逆行等交通陋习,提高安全意识,让我们的出行环境更安全、更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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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赤峰交警

奈曼第一团编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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