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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加强货运车辆和人员闭环管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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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6 16: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为加强“外防输入”工作,降低输入传播风险,结合通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交通卡口货运运输管理的通知》规定,现就加强货运车辆和人员闭环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闭环管理措施。开发区所有货物运输车辆自市域外来(返)开发区前,收货单位、个人应提前12小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社区(村)报备;货运车辆到高速口后,收货单位、个人在卡口对接,在签字明确防疫要求、承诺不拆封条后,由收货单位、个人引领货车入城卸货,卸货后要立即由收货单位、个人原路护送车辆闭环出城,同口入、同口出,并在卡口销号,全程“闭环管理”,司乘人员不得与社会面接触;如确需滞留开发区辖区的,滞留期间转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费用自理。

二、解除隔离后管控措施。司乘人员在解除隔离后,由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将车辆贴上封条,并由发货单位或个人将车辆闭环送至高速出口;没有发货单位或个人的车辆,由交通运输部门闭环送至高速出口,全程“闭环管理”,司乘人员不得与社会面接触。

三、压实各方责任。集中隔离场所要按照隔离场所和隔离人员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社区(村)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监督收货单位、个人落实“闭环管理”责任;收发货单位、个人要落实主体责任,监督司乘人员执行“闭环管理”。对落实“闭环管理”不到位的单位、个人,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处罚。司乘人员要严格履行个人责任,自觉遵守全程“闭环管理”等疫情防控政策,不与社会面接触,对刻意隐瞒、伪造行程信息、核酸检测报告,利用多部通信工具、虚假证明等技术手段逃避检查及私拆封条的司乘人员,按通辽市最新管控通告要求立即采取管控,需集中隔离的费用自理,并由公安机关从严从重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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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6 17: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
经验多少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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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6 17: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西兰
路过留脚印,记得给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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