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201261|回复: 2

[今日开鲁] 开鲁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6-1 13: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北京
开鲁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如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不少交通参与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为人们提供快捷、便利出行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大安全隐患。近年来,因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闯红灯、逆向行驶、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随意横穿马路、违法载人、超速行驶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020年5月13日19时许,于某驾驶蒙Gxxxxx号“福德”牌轻型普通货车在S304公路麦新镇“国锋大药房”南侧左转弯调头时未让行直行车辆,与沿S304公路自东向西行驶关某驾驶的无号牌“豪爵”牌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两车损坏,关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调查中民警发现,关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也未经交管部门登记,且未佩带安全头盔,在行驶中未保持安全车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车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对于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来说,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在行驶中稳定性较差,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像轿车一样有安全带、安全气囊等防护措施。人直接暴露在外,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就是头部,人的头部在发生交通事故受到猛烈撞击时,安全头盔可以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交警提示:“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你的家人、孩子,也你为了你自已的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乘机动车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骑乘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一定佩戴好安全头盔。

来源:开鲁交警大队


(通辽)

转载说明:本文转自《开鲁第一团》,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作者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1 15: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顶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2 04: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西兰
路过留脚印,记得给我回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16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