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 发表于 2024-3-22 15:00:17

基层动态|扎鲁特旗司法局乌兰哈达司法所多措并举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效能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运行,扎鲁特旗司法局乌兰哈达司法所始终注重创新管理方式,通过深入研究和实践,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可操控性强的社区矫正管理模式,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善工作方法,扎实有效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一是电子监控。通过电子设备对矫正对象进行实时定位和监控,确保他们遵守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管理区域。二是定期报告。要求矫正对象定期向司法所报告个人情况,包括生活、工作和思想动态等。其中严管对象7天一次电话汇报,15天一次到司法所报告,每个月书面报告一次个人思想情况。普管对象每隔15天电话报告一次,每隔30天到司法所报告一次,每个季度书面报告一次个人思想情况。三是定期家访社区矫正对象。定期走访,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环境和生活状况,同时也对他们的工作场所进行走访,确保他们正常工作。四是组织教育培训。每个月组织矫正对象参加法律法规、道德伦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发挥协同作用,提高嘎查(村)委员会参与度。依托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基础条件,发挥嘎查(村)委员会的组织动员和协助优势,提高嘎查(村)委员会社区矫正监管参与度。一是完善矫正小组成员。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主动联系嘎查(村)委员会,嘎查(村)委员会选派有政治觉悟、有责任心的嘎查(村)委员会成员参加矫正小组,参加社区矫正对象入(解)矫宣告,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保证人、家庭成员建立协作关系,共同协助司法所落实矫正方案。二是建立日常联动机制。司法所与嘎查(村)委员会建立了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共同推动工作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实现力量融合、资源整合、功能聚合。


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强化监管力度。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警示集中教育,对他们进行社区矫正规定及法律知识教育,使他们进一步树立服刑意识,引导他们积极改造,遵纪守法。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对于个别矫正对象存在违规行为强化监管惩处力度,如社矫对象六某未经司法所批准,在未到外出请假时间的情况下,私自提前一天离开管理区域,司法所针对其情况及时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提请对矫正对象六某违反规定而行为进行惩处。同时运用典型案例,通过集中教育活动向社区矫正人员敲响警钟,产生警示效应,有效防止社矫对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乌兰哈达司法所通过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狠抓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社矫对象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得到了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乌兰哈达司法所将继续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贡献力量。




来源:法治扎鲁特
编辑:张超
初审:张颖
终审:张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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