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来(返)开发区人员实行预报备的通告
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即日起,对来(返)开发区人员实行预报备,预报备时间至少提前12小时。
二、来(返)开发区人员目的地为小区的,要提前12小时向所在社区进行预报备,由镇街、社区督促推动落实。
三、来(返)开发区的务工、就学、就医、运输以及各类从事经营活动人员,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提前12小时向相关机关、单位、企业预报备,由机关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推动落实。
四、预报备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到达时间、达到地点等。
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市场主体、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对因不按规定进行预报备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严肃追究预报备主体及报备人责任。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挽尊 我先顶,经验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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